
“老鼠仓”民间维权升级 基金天价诉讼追问(1)
经济观察报 记者 赵娟 宋飞 张远忠又出手了。
11月18日,张远忠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一份《公民建议书》,请求证监会责令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公司退回唐建因“老鼠仓”事件被处罚以来违法收取的3亿元管理费。
这是一年前张远忠发起的基金“老鼠仓”民间维权第一案的升级,并且时机正佳。在景顺长城、长城基金三位基金经理被爆“老鼠仓”、全国范围内的监管风暴正如火如荼进行时,“3亿元”管理费的索赔金额引人注目。
不过,基金公司在“老鼠仓”发生后是否具有民事赔偿责任、起诉主体为哪方、个人投资者如何维权等问题,法律界均存有争议。
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张远忠在《公民建议书》中表示,自证监会对唐建作出处罚决定以来,上投摩根一直从阿尔法基金收取管理费,如果从唐建实施“老鼠仓”的最初时间起算到今年11月18日,上投摩根公司违法收取的管理费金额多达3亿多元。
2008年夏,张远忠曾向建设银行及上投摩根发出 《公开法律意见书》,并将建行作为被告,正式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随后,张远忠又将目光迅速转向了“分红门”事件,再度递交仲裁,状告南方基金公司违反合同约定不分配南稳2号基金2007年红利。
两起基金业的民事诉讼在业内均属首次,张远忠开始被公众所熟知,并由此被称作“基金维权斗士”。
今年2月3日,张远忠对建行的仲裁请求被驳回。
对于3亿元管理费的索赔金额,张远忠介绍,这是他的团队计算出的结果,是数据本身具有眼球效应,但是他也坦承“借势”发表自己的意见的想法。
目前,南方基金的仲裁正在进行中,但张远忠认为被选中的仲裁员曾任基金公司的合作律师,有失独立性,并可能将就此事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他的博客上,他又将矛头指向了仲裁机构,对其专业性和公正性提出了质疑。
从张远忠提出向上投摩根基金索赔案以来,他便开通了自己的博客,实时发表言论或转载媒体报道,目前国内已有100家以上的媒体对他进行过报道。而一年前,基金业、媒体界几乎少有人知道张远忠和问天律师事务所的名字。
张远忠最新向证监会发出的《公民意见书》并不具备法律效力,证监会也没有对这份意见书进行任何答复。而由于仲裁裁决实行一裁终决制,如果张远忠想要继续维护自己对于唐建 “老鼠仓”有追偿责任的法律主张,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仲裁委员会撤回裁决。
但他不愿透露下一步诉诸法律的打算,表示可再等待。
张远忠认为,他的这些行为作用主要在于:首先发出一个公民意见供管理层思考,其次让基金公司们、托管行思考自己的义务和职责,第三告诉基民,要意识到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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