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要价最高 基金一次性销售奖励“复辟”(2)
赵娟
06:59
20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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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多数基金公司约半数的管理费将收入银行囊中,而小公司再加上一些变相的一次性奖励等销售成本,基本在亏本发行新产品。

有基金公司反映,工行、建行等个别分行曾开门见山地索要一次性销售奖励。

上海一家基金公司副总称,“我们就遇到了这种情况,银行找渠道经理要一次性销售奖励,比如0.3%或0.5%的水平,渠道经理只能答应,但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很严,尤其是合资公司,外资股东对账务核对很细,因为有明文规定不能有一次性销售奖励,最后我们拿不出这笔钱来,成了给银行开空头支票,反而得罪了人。”

许多基金公司负责零售渠道的高管都很无奈,基金销售只得依靠银行一棵大树,严令禁止与市场现实矛盾难解,同行间无序竞争也加剧了奖励乱象。

不可忽略的是,基金申购费100%全归银行,赎回费的25%归到基金资产,余下赎回费的75%代销银行和基金公司“五五”分,有绝对优势的四大行则可以分到七成。

在基金业经历爆发式发展期之后,规模增长面临瓶颈难以避免,一位资深行业分析人士称,上述基金公司财大气粗的违规销售手段,对同行尤其是一些小公司和将要成立的新公司无疑是一种挤压式的竞争,而银行以激励为导向而不是以基金投资价值为导向的销售最终损害的将是客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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