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透露,在此阶段,王付荣作案涉及资金约7500万左右,被骗客户约2000人。
在2003年至2006年间,不断有到期保单需要兑付,王付荣是如何维系其资金链的运转呢?消息人士称,王的做法是按时按息兑付。但对于大部分续保客户,王则自行打印保险凭证,依然是故伎重施,将续期保费再次打入其个人控制账户。
王付荣的第二作案阶段始于2007年4月。经过前期一系列的“移花接木”伎俩,截留保费与退保费并挪用之后,必然会形成一个资金窟窿。
事实上,2007年上半年,中国保监会各保监局共派出775个检查组、2751人次,对809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就是在那一次检查中,王付荣被撤掉泰州中支副总经理职务。当时查实新华人寿泰州中支团体年金业务违规经营,涉及金额5401.90万元。保监会给予泰州中支责令改正、罚款20万元、停止接受团体保险新业务1年,总经理责令撤换、罚款2万元,副总经理警告的行政处罚。并且追究了其上级公司责任,给予省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警告、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王付荣在2007年被免除泰州中支副总经理职责之后,变本加厉,陆续在泰州市的大酒店、高档写字楼租赁办公场所,借新华人寿团体人身保险产品的名称,设计固定收益产品,自行打印“保险凭证”收取保费,甚至在其营建的6个“营销网点”公然招聘业务员,以销售保险产品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调查显示,在2007年-2009年期间,王付荣作案涉及金额共计3亿元左右。
其实在新华人寿泰州中支,王付荣一个人是很难做到对保单“自圆其说”的——无法兑付其编造的到期假保单。
据了解,泰州中支的数名员工均参与了王的假保单集资活动。在王付荣的假保单组织中,即有业务人员还有内勤,以及相应的假保单核查人员。如到期的兑付业务由专人(泰州中支部分员工)向王提供到期兑付清单,王将资金打到指定账户,再由该账户的持有人核实清单,逐级划拨资金后,最终将现金支付给客户。
据消息人士透露,在2003年至2009年期间,王付荣已兑付本金2亿元左右,资金缺口约为1.9亿元,这些资金最终都流向了王投资兴办的9家企业。其个人更购置了大量房产汽车,还有部分用于借货以及投保人利息等。
反思
据了解,新华人寿的团体业务为垂直化管理模式,这意味着泰州中支的主要负责人不直接管理团险业务——但副总经理王付荣竟然能随心所欲地造假操纵团险业务。即使是在2007年被撤职并调离泰州中支之后,个人利益驱动下,王付荣仍可以调用泰州中支员工,使之为其服务。
消息人士透露,尽管2007年以前“拼凑团单方式团险个做”手段在新华江苏省分公司的各支公司中也有存在,如无锡、南通、常州等地。但像王付荣完全脱离管理之外造假的现象,亦属罕见。
有保险行业专家认为,王付荣案也昭示新华人寿总部核保制度与风险管理机制存在缺陷。
事实上,早在2008年1月,保监会就发文警告不得利用保险业务进行集资活动。但是,其时正值新华人寿三年非常时期,管理机制尚待完善,且由于执行“七大中心”管理板块,分公司权力得以膨胀,总公司的管控能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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