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回应:李莉及其母未买卖三一重工
黄利明
22:10
201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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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黄利明  针对近日媒体关于证监会工作人员李莉涉嫌内幕交易一事,证监会有关方面负责人处表示,2008年6月底及其后数月间,中国证监会有关方面接到苏某某、李某某母子反映李某某刚离婚的前妻证监会工作人员李莉,利用手机短信通知其母亲关于一家上市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嫌内幕交易问题的来信来访。

证监会表示,对此来访十分重视,并对所举报事项进行了多方调查核实。据查:1、根据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流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年报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直接向交易所提交年报公告稿,并安排对外披露,年报利润分配预案不属于证监会的行政审批事项。

该公司从未将2006年报提交证监会审核。2、李莉的母亲从未买卖该公司股票,其前夫(举报人李某某)在与李莉婚姻存续期间也未买卖该公司股票。

证监会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经查证,没有证据表明李莉利用该信息从事内幕交易。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证监会对其工作人员一直坚持从严管理,对工作人员的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证监会欢迎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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