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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将对改善网络交易环境,规范交易行为,推动网络购物发展,满足消费者需求带来积极的意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方盈芝如此认为;但另一家研究机构的分析师则认为“这是政府的一厢情愿”,他并不看好此举。
在沟通的众多网购消费者中,几乎一致对此表示赞同,但与此相对应的是与本报沟通的几十家网店,基本上并不看好这一办法。
“网上实名制,受益人是谁?谁的成本增加了,增加的成本和降低的成本的比例是多少?这个政策是因何而起,后续的动作将会是那些? 政策细节?”一家B2C企业的市场经理一口气提出了四个问题,他把办法的出台定义为“ 政策拆迁,资本扫荡, 利益再分配”,他甚至建议记者用“网络城管,你有多少钱可以胡来”作为文章标题。“监督互联网的成本远远高于教育互联网的成本。”
与这位市场经理不同的是更多的电商企业领袖们并不如此过激,但他们也并不太看好实名制的规定。
“我觉得越管越不能发挥网络的能力”,一位北京的电商企业老总认为,中国的电商企业远未到壮大的时候,他认为此时的监管可能也会受到互联网精神的抵制。
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交易规模 (实物类商品为主)达2630亿元,较2008年增长105.2%。其中,仅淘宝网的交易规模就达2083亿元,连续5年实现100%以上的增长。
这些电商“不看好”的背后都有一个逻辑,“网店实名制的最终指向就是收税”,尽管工商总局等国家行政机关已明确短期内不会针对网店征税。
台湾知名网络交易平台网劲科技创始人游士逸向本报介绍了台湾的做法,台湾目前并未对网店要求实名制,但是要求常业卖家月经营额在20万以上的要办理税务登记,因为台湾有《个人资讯保护法》,太多个人资料被暴露会引发抵触此项法律的问题。
因为该法,在台湾让卖家上传身份证登记都是很大的门槛,基本通行的做法是手机认证,但卖家为了服务消费者,很多主动会把联系方式等资讯放在网页上,平台服务商不希望被跳过直接交易,反而要求他们不得直接显示个人资讯。
所以此前台湾施行的是办理“资讯透明化信赖标章”和“优良电子商店标章”的方式,鼓励网店向第三方提示身份与消保资讯,经过第三方协会做完征信以后颁发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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