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2007-04-06
订阅

酒类企业被明确禁购陈化粮

尽管各地方粮食局都会定期举办陈化粮竞价销售会,但是今后所有的酒类企业都将被拒之门外。

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粮食局于3日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再对酒类生产企业和粮食加工企业出具取得陈化粮购买资格认定书。

通知指出,以下几类情况的企业也不具有购买陈化粮资格,包括不符合生产规模、不具备仓储设施的;取得陈化粮购买资格认定书,但近三年从未购买过陈化粮的;出租或出借陈化粮购买资格认定书的以及有倒卖陈化粮行为的企业。

对于酒类企业被禁买陈化粮的规定,中国白酒专业委员会成员马勇告诉记者,目前国内骨干酒企的原料采购普遍高于国家通用标准,所以禁止采购陈化粮对各酒企影响不大。据悉,陈化粮的定义是“储存品质明显下降,一般不宜直接作为口粮食用的粮食”。(来源:京华时报)

相关产品
网友昵称:
会员登陆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经观招聘 | 广告刊例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订阅中心 | 友情链接
eeo.com.cn
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兴化东里甲7号楼 邮编:100013 电话:8008109060 4006109060 传真:86-10-64297521
备案序号:鲁ICP备10027651号 Copyright 2001-2009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