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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资扩张:多家省级公司收入麾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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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9
李平 吴娓婷

如何迎接市场开放带来的挑战,成为农资公司关注的焦点。这些农资公司虽然都属于供销社系统,但资产和市场都按行政区划分割自治。

这个状况让供销社系统的人士“扼腕”,在他们看来,各级农资公司整合为一体,才能在失去垄断地位后仍然保持竞争优势。

中农无疑是最佳的整合者。一方面作为“国字号”农资公司,中农责无旁贷;另一方面,中农借整合地方农资公司,可以掌握目前中国最完备的农资流通网络,从而在与竞争对手中国化工集团(以下简称“中化”)的竞争中,取得渠道优势。

中农和中化同为中国目前最大的化肥供应商,除了涉足化肥生产、流通外,还共同垄断了化肥进口权。尽管外界批评中农和中化在化肥市场上形成了寡头垄断的格局,事实上这两家农资巨头在各个环节上一直处于激烈竞争的状态。

中国磷肥工业协会理事长武希彦表示,在国内流通方面,中农远比不上中化。中农过去搞过几次营销试点,但都以失败告终。中化则利用原来计划经济时代积累的资金和人才建立了广泛的经营网络。

大规模收编地方农资公司后,中农将成为中国化肥市场的 “老大哥”。中农不仅迅速扩大了资产规模,而且打通了产业链上下游,弥补了此前在流通渠道方面的短板。

“中农资金、资源实力强,而湖北农资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当地已经建立了健全的销售网络。”湖北农资公司一位人士对记者称。

目前中农已经在吉林、辽宁等20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建立了800多个农资配送中心和18000多个农资连锁经营店,经营辐射地域达1200多个县,年经营各种化肥1600万吨。

此外,武希彦告诉记者,中农正筹备上市。而中农在各省供销社增资扩股做大产业,更便于将来上市。

借力供销社改革

在市场格局酝酿变革的不确定期进行渠道扩张,中农采取了先发制人的策略。不过让一些业内人士颇有微词的是,中农大举扩张的背后是官方的强力推动。

“中农入股湖北农资公司是基于全国供销总社与湖北省政府的一个协议,入股是该协议的一部分。”上述湖北农资公司人士介绍。

该人士所指的“部省协议”,是指今年2月,供销总社与湖北省政府签署的 “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简称‘新网工程’)建设合作备忘录”。

由供销总社主任李成玉和湖北省省委书记罗清泉主持签订的这份 “部省协议”,最主要的内容之一即是“推动中农与湖北农资公司的战略重组”。供销总社承诺加大对湖北的资本投入和资源投放力度,湖北省政府则需要出让新湖北农资公司的控股权,并对重组后的公司实施优惠政策。

事实上,供销总社与湖北省之间的“部省协议”只是一个庞大计划的开端。

供销总社希望推动中国供销社系统的资产整合,以改变目前供销总社与各省、市、县级供销社“资产分割,市场割据”的状态。一个具体的操作思路是:推动总社直属企业参控股各省、县一级的供销社相关领域产业,“通过产权联合打开市场壁垒,避免恶性竞争”。

就在今年“两会”期间,供销总社与多个省区签署了类似的 “部省协议”。6月3日,供销总社与吉林省政府签署 “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加快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合作备忘录”。

而中农作为供销总社的直属企业,显然是这一系列“部省协议”的直接受惠者。

不仅如此,在中农收编省级农资公司的同时,重组后的各个省级公司也在进一步收编县级农资公司。

中农重组后的山东农资公司已经与各个县级公司组建了新公司。县域之内的所有供销社系统农资经营实体、销售终端、物流设施等品牌和资产全部划归这些新成立的公司,统一调配管理。

如果不出意外,其他各个省也将复制山东模式,从而把全国供销社系统的农资流通产业链整合到中农旗下,打造一个上下联通、根系庞杂的农资流通巨无霸。

中国磷肥工业协会理事长武希彦称:“中央和地方农资公司都是供销社系统内的资产,本来就是一家人嘛,由供销总社出面推动中农入股地方农资公司,是中农迅速做大做强的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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