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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 记者 陈哲 张延龙 2009年9月,郑楠芳和23岁先天性智障的女儿,作为淮安首批非拆迁家庭,搬进了“共有产权房”中。
这是一套59平方米的房子,位于淮安市新区的福星花园,小区中有400多户都属于共有产权房,是淮安集中建设的保障房的区域之一。
共有产权房替代经济适用房。
2008年9月,郑楠芳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公告,政府在主城区向非拆迁家庭公开供应300套共有产权房,这一区域临近当地最大的市民公园和重点高中,并且,政府规定这些房子的价格比周边房价低10%。
与传统的经济适用房方式不同,申请者只需要出一部分钱,就可以和政府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按照规定,像郑楠芳这样的低保困难家庭,只需要拿出总价的50%,就可以搬进新居。这个消息,令郑楠芳兴奋不已。
2007年下岗的郑楠芳,一直和23岁的女儿挤在老单位清江棉纺厂中的一套18平方米的公房里,老平房年份已超过50年,条件十分艰苦。
看到自己符合市区户口5年、月收入低于700元、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6平方米等条件,郑楠芳随即向所在街道提供了自己的材料,“也不知道能不能确定下来”,她三番五次地去居委会询问,工作人员告诉她,材料还需要通过区、市两级主管部门的审批。
等了许久的郑楠芳逐渐淡忘了此事。但出乎意料的是,2009年年中的一天,一位朋友打电话告诉郑楠芳,她的名字上了报纸的政府公示,已经被批准购买共有产权房。
“当时算了一下,周边房价是2500元左右,全套房子需要14万元左右,出一半是七万多,条件很优惠,我说什么也要筹过来。”
郑楠芳选了一套一层的房子,由于人缘极好,亲友赞助她完成了装修。2009年9月20日,郑楠芳母女“如果不是政府这个措施,这套房子对我而言,是个天文数字,根本买不起。”郑楠芳感慨说。
其实郑楠芳并不是第一批享受到新政策的淮安人。早在2007年前后,淮安中心城区磷肥厂宿舍棚户区改造。虽然原住户都拿到拆迁补偿,但很大一部分家庭仍然买不起房子。于是,政府提出拆迁户可以与政府按照7:3的比例共享安置房的产权。
正是在这一年的3月,淮安市出台文件,确定以廉租房和共有产权房为主要形式,建立当地的住房保障体系。值得注意的是,共有产权房替代了时下流行的经济适用房,作为当地中低收入购房者的保障机制。
压缩投机购房的牟利空间
不过,共有产权的模式受到一些分析人士的质疑。经济学家马光远认为,共有产权房有可能挤占了住房保障对象的福利空间。传统经济适用房中的土地出让价格和其他优惠,本是中低收入者应该享受的。政府的优惠,不过是先期垫资。
“我们主要解决了传统经济适用房一个重要弊端,即基本压缩了‘开宝马’买房者倒卖牟利的空间,确保真正需要得到保障的人群的利益。”淮安共有产权房的制度设计者、淮安市房管局局长邵明说。
按照传统的划拨土地经济适用房的机制,即使房价不涨或增值很少,投机者只要能够进入经济适用房体系,就能把政府原来隐性的而且十分可观的那部分产权收益(土地出让金及政府优惠)据为己有。
而共有产权房的套利空间,“仅仅在于房价的增值部分”。这无疑减少对不同申请对象的甄别难度和管理成本。
邵明介绍,共有产权政策给予中低收入买房人的福利,不在政府让出土地的价值,而在于提供买房者完成房屋全产权购买时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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