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伟勋 12月9日,中国南车集团公司总经理、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601766.SH,1766.HK,下称“中国南车”)董事长赵小刚对本网表示,中国南车将向其与GE公司在美国组建的合资公司转让国产动车组技术,这些技术已通过美国知识产权局的审查,不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
“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的中国高铁,正在将目光瞄准欧美发达国家。此前两天,中国南车与GE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美国建立各持股50%的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将竞标美国的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项目。中国北车则将与法国阿尔斯通合作,开展面向中国国内和国际铁路市场的合作项目,共同设计、研发和推广先进铁路产品及其解决方案。
据了解,中国南车转让给合资公司的技术,将主要来自子公司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车四方”)。南车四方在高速动车组的研发制造上处于行业领先地位,该公司2004年开始研制时速250公里动车组时,曾引进了日本川崎重工的部分技术,随后进行了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了不同速度等级,不同编组形式的座车、卧车的高速动车组系列化产品。
据外电报道,川崎重工曾表示,它与财政部达成的技术转让合约阐明,该技术仅限于在中国使用,中国企业不能将其应用到它们希望出口的产品中。日本一家企业的高层曾抨击中国不断发展的高速铁路行业“窃取”外国技术,并且在安全上打折扣。另一家外资轨道交通设备企业的高管也曾抱怨称,中国公司正借用外国技术来竞争出口合同。
中国铁道部曾在多个场合对这些指责进行了否认。铁道部表示,外国向中国企业转让铁路技术都是以平等互利为原则,依据协议进行的,不存在任何强迫转让和窃取的问题。
此次中国南车向合资公司转让的技术,将用于竞标美国佛罗里达州和加利福尼亚州两个高速铁路项目,双方承诺所有高铁相关设备总装都将在美国完成。GE公司副董事长约翰.赖斯日前接受本网采访时表示,如果成功中标,合资企业的业务范围将扩展到美国境内的其他项目和美国以外的市场。
约翰.赖斯表示,过去一年中,GE和中国南车就合资合作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其中包括技术方面的讨论。公司的法律团队经过大量研究,认为在美国市场应用中国南车的技术不存在任何障碍。
赵小刚也在12月9日对本网强调,中国南车转让给合资公司的动车组技术不存在知识产权问题。“如果(知识产权)有问题,GE能跟我们合资吗?”他反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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