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租房背后的财政分配体制
易鹏/文 今天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告知大家2009年中央财政用于各地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总资金投入将达到330亿元,这个数字也是2008年、2007年几倍,甚至上十倍的增长。除此之外,今年中央代地方增发的国债资金也作为地方的配套资金,补充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并且会在三年内解决750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房改十年,通过实践摸索,现在已经确认了廉租房在政策性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主力地位。在扩大内需的4万亿中,廉租房建设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民生项目的投资,所以今天公布的数据也不显得奇怪。
和这个政策和资金配套的是在2008年下半年中央财政开始对廉租住房进行转移支付之后,2009年全年,廉租住房的开工面积,有望达到35%以上的环比增长。对比廉租房的风光,经济适用房正在没落,全国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对经济适用房暂停建设。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除开廉租房对比经济适用房具备更多优点以外,很重要的原因是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分配机制造成的。
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是没有中央财政的支持,还需要地方政府投入土地,而土地出让收入,又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大来源。中央进行财政转移支付的,只包括廉租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并不包括经济适用房。既然中央给钱建的廉租房也可以拉动GDP,拉动采购,拉动地方经济发展,那么地方政府自然就会选择大力建设廉租房而冷落经济适用房。
当年的分税制改革后,中央财政掌握了全国更大的财力,以2007年为例,全国财政收入51304亿元,中央本级收入27738亿元高于全国地方本级收入的23565亿元。为了确保地方政府的财政稳健安全,《预算法》明文规定地方政府不能列支赤字,必须做到收支平衡。但在实际运行中地方政府承担了绝大多数事权,出现了事权与财权不配套的现象,地方政府要想做到收支平衡难度很大。在这种背景下,地方政府就个个成为了一个算账的高手。前几年地方政府热衷于卖地,就是因为在分税制设置中,土地收入不需要上缴中央,而留存在地方使用。地方政府这些算账高手们自然清楚全额归属地方收入的份量。
地方政府更明白,在地方财政收入中还有一块大收入,就是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这笔开支一般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三分之一左右,2007年中央财政这笔开支为18112亿元。所以地方政府要想财政平衡,就必须想办法跟着中央政府的政策走,尤其是跟着中央政策后面的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走。这次廉租房的中央财政开支330亿加上国债配套资金,比2008年的65亿翻了不少倍。地方政府自然愿意用自己非常积极的态度参与到廉租房的建设中去,希望能够在中央财政的分配中得到更大的份额。而中央政府也通过强大的中央财政,促使了其政策的推进和落实。

- · 全国廉租房三年内新增518万套 | 2009-06-02
- · 发改委:中央将对廉租房给予补助 | 2009-03-06
- · 200亿中央补贴上路,廉租房“跃进” | 2009-02-23
- · 200亿中央补助上路 廉租房“跃进” | 2009-02-23
- · 北京方向:政策与市场之间 | 200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