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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职业病防治体系”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07-03-13

记者韩彦 我国作为经济发展中的人口大国,目前从事工业生产并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劳动者约占7.4亿劳动人口的30%。“职业病病人总量大、发病率高、经济损失大,已经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刘全芳委员在本届政协会议上提出。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的第五年。自该法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职业病防治事业的发展。但是,由于运行保障机制不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推行过程中,仍存在着诸多困难。

刘全芳委员指出,现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职业病防治经费无保障”、“职业病防治院设置混乱”、“用人单位不主动,职工法律意识不强”。

因此他建议“将差额拨款的省、市、职业病防治院划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经费实行政府统一支付”以及“建立统一规范的职业防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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