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之苦(2)
宋尧 张延龙 陈哲 席斯
2011-01-15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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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的另一位西部省份国土厅官员则表示,许多地方政府都在喊跨越式发展,市县一冲动,国土部门就被动,“国土部门难以满足土地的跨越式发展,而且许多国土领域的专项资金说挪用就挪用。”

用另一位与会官员的话来说,因为投资周期的影响,“四万亿”及其他一些工程投资的用地需求高峰推迟至2010年左右才到来。尽管国土资源部2010年扩大了土地督察范围,使得当年土地违法现象并未失控,但处于地方政府及国土资源部之间的地方国土部门,压力却因此陡增,尤其是最近一轮又一轮的土地违法清查和问责约谈。

当然,诉苦并不是重点。面对制定中的“十二五”规划及各级《2006-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纲要》,各种争取地方用地指标和政策的建议也被地方国土官员频繁提及,差别化、地方化的用地政策成为主流意见。

新疆国土厅官员认为,西部地区尤其是西北的国有未利用地非常多,比如新疆就有95%的后备土地资源属国有未利用地,都是戈壁沙漠之类的。“使用这些地根本不会影响到耕地保护,是不是可以放松一下?”

四川省国土厅官员则建议,对四川这样的新兴发展地区,应该将建设用地指标与该地区实际发生的合理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城镇化率的增量挂钩,在年终进行核算确认使用量,“能不能给一定的弹性指标,比如20%-30%的上下浮动比例,作为控制参考。”

上海市国土局官员也提出,目前耕地保护的方式应该有所调整,从单纯地数量保护向质量保护转移,“上海已经多年没能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而辖区内的耕地后备资源也几乎全部耗尽”。

该官员还表示,用地政策应该差别化,比如限制低密度建筑。上海有一个保护区,周边有零星地块可供开发,但不适宜建高层,因为目前政策还是限制低密度项目,因此一直被闲置着。

针对各地理由充分的差别化用地指标管理建议,国土资源部有官员表示,将推进计划指标的差别化和精细化管理,通过改革试点,争取尽量解决各地的用地矛盾。

用地指标“荒”?

近两年,宁波等经济发达地区的不少企业正在向苏北和安徽转移,除了有产业转移的因素,宁波当地官员认为,最大的原因是宁波再难以提供有竞争力的土地支持,因为宁波市的十一五规划建设用地指标早就用完了。

宁波市外贸局的一位官员对记者表示,“他们能提供零地价,减免6年企业所得税等政策,我们根本提供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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