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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3-06
作者:袁朝晖

方方:应为风电企业降增值税

袁朝晖

  经济观察报:在当前形势下国内可再生清洁能源产业面临怎样的新挑战?

方方:一方面,资本市场的紧缩导致了对可再生清洁能源产业总体投资能力的下降;另一方面,实体经济增长放缓,导致电力市场需求疲软,直接影响到可再生清洁能源产业的销售收入,因而对后续投资的吸引力有所减弱。

如不尽快采取切实措施,狠抓落实国家有关可再生清洁能源优惠政策和《可再生能源法》,前一阶段我国可再生清洁能源产业开发利用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就可能遭遇重大阻滞。

经济观察报:如何进一步改进与落实针对可再生能源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方方:去年的提案中我已建议对于风力发电的增值税税率由8.5%暂降为零。风力发电等特点就是前期设备和基建投资的总额很大,而运营中变动成本进项税抵扣很小或几乎没有,因而形成了增值税实际税负高于火力发电的情况。

虽然我国正在实施的增值税转型工作,已经逐步落实到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领域中,对上述问题有一定的缓解作用,但对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总体税务负担仍过重。可再生能源产业应在政府推出的4万亿元投资拉动的总盘中享受更优惠的政策。因此,应进一步适当降低风电电价的增值税税率,来促进其健康发展。

经济观察报:除了政策外,作为投资银行家,从经济手段上应该如何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

方方:由于自然条件和地理位置等原因,绝大部分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一定程度上都存在着电力供应量不稳定、电源地远离电力用户等方面的竞争弱势。一旦遇到了在局部地区电力供应过剩的情况,电网企业不时会有限量收购可再生能源所发电力的倾向。最近一个时期,这种现象时有发生,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这对本来就建设成本高、回报慢的可再生能源企业来讲,就更是雪上加霜了。

建议各级电监机构应强化对 《可再生能源法》的执行力度,确保无论电力供求关系如何变化,各级电网企业都应认真执行法律,不折不扣地履行对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企业所发电力全部收购的义务。目前,电网规划和建设的滞后,已经严重影响了可再生能源产业 (尤其对风电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对于全国电网系统的建设、改造和技术升级,一直是国家重点关注的投资领域。但由于种种原因,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开发,仍然受制于电网的送出能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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