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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指导”剑指发行泡沫 证监会启动IPO第6次改革(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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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1
2010-01-30
胡中彬 陈双庆 黄利明

 

第六次改革

事实上,这已经是新股发行制度面临的第六次改革。

从1991年开始至今的近20年,新股发行制度从固定价格定价、相对固定市盈率法、累计投标定价、控制市盈率的累积投标定价、询价制定价,到上一次的询价制定价下的报价约束与淡化窗口指导,已经经历了5次改革。

虽然经过历次改革,新股发行制度基本反映了供需双方的真实意愿,从而形成均衡的发行价格的功能,但仍存在如初步询价阶段不能反映报价机构真实意愿、发行市盈率受到窗口指导等影响市场化定价的问题。

在证监会编辑一份保荐业务材料中,中信证券资本市场部执行总经理孙毅撰文指出,目前询价机构约为250家左右,但相对于整个市场规模依然较为狭窄。

有投行人士向证监会提议,在询价阶段,可以设定更加具体的指标来达到“询价结果代表大多数投资者的意见”,比如设定具体量化指标,所确定的询价结果可以达到一定比例投资者所报价格之内,如60%、70%等。

而在募集资金投向方面,有券商人士也提议适当放松要求,对募集资金用途做出限制使用范围外,不必制定确切的使用计划。

接近证监会的人士称,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今年证监会有意引入IPO存量发行的制度。此前,证监会副主席已经公开表示了将引入存量发行制度来解决创业板超募问题。

据悉,上次改革中,存量发行曾被提及,但时机所限被暂缓。

安信证券一保荐人表示,元旦前他们保荐一只新股过程中,证监会已多次提出“存量发行”的思路,“也就是说,为了使企业最终募集资金符合申报材料提出的数额,考虑参照询价后的结果,再来反推发行数额,使资金总量可控。”

据接近证监会人士称,除了拟推动存量发行外,证监会还提出了将进一步落实股票退市机制事宜,而这个问题亦在29日的座谈会上被提及。

而一位学者则表示,新股发行改革的改革,尽管已经明确了市场化的方向,但改革总是在局部小修小补,这样的结果就是不得不被市场牵着鼻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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