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调控下的“颤音” 沈阳再度“救市”?(1)
陈文雅
07:40
201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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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 记者 陈文雅 “别人感冒,咱不要吃药。”这是辽宁省长陈政高经常说的一句话。

近日,辽宁省物价局和建设厅联合发出通知,出台“旨在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免一降”政策,从今年7月1日起,对商品住房交易收费实行目录管理,住房交易手续费、住房登记费、查档费、房产测绘费、贷款抵押担保服务费、房产价格评估费、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抵押贷款合同公证费等8项收费被纳入目录。同时,取消了200元住房交易抵押手续费,房产价格评估费从5‰降至2.5‰ ,对其他的几项收费也进行了规范。

政策的优惠幅度并不大,住房交易抵押手续费减免金额为200元,房产价格评估费下调2.5‰,以一套总价100万元的房产为例,减免金额为2500元。

不过,这一政策却在沈阳、大连这两个辽宁房地产业重镇引发了不少关注。

“降低交易成本肯定是一个利好,虽然因为优惠的数额不大,影响力有限,但起码反映了政府对房地产业的支持态度。”沈阳房地产研究所所长范翰章表示。

沈阳房地产研究所研究员黄闯表示,“最近,受国家调控楼市的影响,观望情绪浓,政府出台这个政策也是为了稳定情绪,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

沈阳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沈阳的房地产宏观调控细则还未出台,可能会参考其他二线城市。据悉,目前沈阳的银行也执行了中央宏观调控的要求,对二套房和外籍户口人士购房的按揭贷款作了限制。其中,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认贷不认房”。

无独有偶,在房价更高的大连,房地产调控细则也未出台。大连市房地产开发协会执行会长杨冠军说:“调控细则方面的工作已经启动很久了,目前建委等各相关部门正在加强工作,我也参与了调研。”关于细则内容,杨冠军面露难色,“大连需要贯彻中央宏观调控精神,但是现在大连经济活力旺盛,所以不好说……大连的细则肯定不会和北京、上海一样,现在是上海、北京生病,大连吃药。”

在北京等城市的政府官员在为过快上涨的房价头疼的时候,为何辽宁省在中央宏观调控的节骨眼上出台了这样一个减

房地产税费的“优惠政策”?

沈阳的房地产业内人士对沈阳房价的描述众口一词,“沈阳的房价一直很合理”、“沈阳房地产和全国其他城市不一样,有自己的市场特性”。

范翰章说,2000年,沈阳商品住宅销售均价2545.8元/平方米,2009年3928元/平方米。9年来,沈阳商品住房均价仅增长了54.28%,年均递增约4.94%。香港建设集团钱辰炳表示,经过2008年的调整,2009年初沈阳房价相当于沈阳2002、2003年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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