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批判系列报道之六 房本位时代的社会畸变(3)
陈哲
07:41
201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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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间得来的财富,不仅带来了诸如李磊这类心理极度扭曲的个案,如何分配带来的矛盾,常常又被激化至法律层面。

付忠文在多年的从业经历中,看到无数曾经同甘共苦的家庭成员,常常会为了拆迁款分配大打出手、对簿公堂,最后兄弟反目、亲情断裂。

“从法理上看,动迁安置类案件的判定非常简单,但实际判决中的难点在于,人们对动迁款和实物补偿方式的利益分割往往存在争议。”付忠文说,“试想那些工资性收入不高、由七八个人甚至10多人挤在小弄堂里的大家庭,一下子碰到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补偿,如何分配,是非常棘手的问题,法院对一些案例甚至无法作出最终判定。”

无法承受和无可选择的

如果说高房价,在围绕房产财富分割问题上,造成了一系列社会群体观念和行为的动荡,而其对那些希望通过拥有房产来获取城市社会身份认同的年轻群体而言,更是一片难以逾越的荆棘屏障。

孙立平曾从社会学的角度,梳理了房产购置者的社会结构。他在研究中发现,居民消费的增长和进城的农村人口,并非买房人的主力。当前的买房人,主要是包括改善住房者和投资投机者在内的有房一族。在此背景下,房产更多的是以商品属性而不是生活必需品属性,被推到了令普通民众难以企及的价格水平。

畸高的商品价格,往往造成市场的失衡,而生活必需品的畸高,造成的则是社会的失衡。一个被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尹中立引作高房价恶果的案例,是日前发生在代工企业富士康内部员工中的“12连跳事件”。

在尹中立看来,以这些跳楼员工为代表的亿万中国农村青年,不同于其父辈挣钱回乡的心理预期,他们更希望从农村完全走进陌生的城市。遗憾的是,城市并未为接纳他们做好准备,其间的障碍先有户籍制度,现在变成了高房价。

在总结富士康员工跳楼现象时,华东师范大学应用心理学系主任、上海市社会心理学会副秘书长崔丽娟对记者说:“个体对社会的归属感,是社会心理健康的基石。正处于成家立业阶段的年轻人,如果不能通过房子这一载体建立起家庭,他们的社会价值常常难以得到认可,导致其心理出现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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