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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改革缩影 中冶IPO始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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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2
姜雷

 

当时推行的是整体分立式改制,就是将企业的社会职能和经营职能分开,引入社会法人进行股份制改革。于是,这些也就从中冶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变成了国有控股公司。在此过程中,中冶集团又在已改制的子公司中推行了高管及骨干员工持股。

“问题在于中冶集团回购职工股距离整体分立式改制的时间太近了,有的子公司刚刚成立职工持股会,就又要回购职工股,这也在当时引发了很多争议。”中冶集团内部人士透露。

中冶集团也并不愿意开展职工股回购。一方面是因为成本太高。一方面改制还没有彻底结束。记者了解到,2007年,包括北京设备院和建研总院两家科研企业在内,中冶集团下属企业改制并未结束。

当时中冶集团只是强调,对重要子公司要坚持国有绝对控股,保持国有资本的主导地位。实现集团对重要子企业的持股比例达到51%以上。

记者了解到,中冶集团多次和证监会进行沟通,希望通过变通的方法绕过职工股的规定。“但证监会就此问题并没有松口”,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回购成本

在得到证监会明确答复后,中冶集团必须要解决职工股回购的问题。2007年下半年,中冶集团开始了回购职工股的过程。

中冶科工招股说明书显示,本次重组前,中冶集团拟投入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中存在职工持股的共123家,其中二级公司30家,三级及三级以下公司93家,持股类型包括职工直接持股、工会(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自然人委托持股及特殊目的公司持股。

2008年,上述123家子公司均已按照相应规范方案实施了职务(工)股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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